作繭自縛
咎由自取 咎:災禍。災禍或罪過是自己招來的。指自作自受。
自取其禍 取:取得;禍:禍事。自己招來禍事。
自作自受 自己做了蠢事壞事,自己倒霉。
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泛指自做自受。
[make a law only to fall foul of it oneself;be hoist with or by one’s own petard;get caught in one’s own trap] 立法者犯了自己所立的法而為其所害
怎奈此時官場中人,十居其九是吃煙的,哪一個肯建這個政策作法自斃呢?——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
見“ 作法自弊 ”。